较系统掌握体育专业理论和知识,掌握本项目训练的前沿技术手段和方法,对本项目训练竞赛有较深入的研究,具备培养、指导初、中级教练的能力。
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教练职称后,从事教练工作满2年。
2.取得中级教练职称后,从事教练工作满5年。
3.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教练工作满4年。
1.省级运动队申报人员
长期从事体育训练工作,业绩比较突出,训练2年以上的运动员或训练2年以上的运动员输送后4年内,取得下列成绩之一:
(1)获得1次奥运会录取名次。
(2)获得2次亚运会或全运会前三名。
(3)获得3次世界最高水平比赛前八名或亚洲、全国最高水平比赛前三名。
(4)集体球类项目获得2次世界最高水平比赛前十二名,或2次亚洲、全国最高水平比赛录取名次。
2.州(市)体育运动学校,各级(青少年)体育训练中心和业余体校申报人员输送9名运动员至上级训练组织;训练2年以上或输送至上级训练组织的运动员,取得下列成绩之一:
(1)获得1次奥运会录取名次。
(2)获得2次亚运会或全运会前三名。
(3)获得3次世界最高水平比赛前八名或亚洲、全国最高水平比赛前三名。
(4)获得3次世界或亚洲青年(综合)运动会或其他同级别赛事,各项目最高年龄组别前三名。
(5)获得4次全国青(少)年锦标赛、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或其他同级别赛事,各项目最高年龄组别前三名。
(6)获得6次省运会(单项)最高年龄组别前三名,或6次省青(少)年锦标赛、省青(少)年冠军赛(总决赛)最高年龄组别、其他同级别赛事同组别冠军。
(7)集体球类项目获得2次世界最高水平比赛前十二名,或2次亚洲、全国最高水平比赛录取名次,或2次世界、亚洲青年(综合)运动会最高年龄组别录取名次,或2次全国青(少)年锦标赛、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最高年龄组别前三名。
取得中级教练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公开发行的期刊上发表体育训练方面学术研究成果1篇以上。
2.县以下人员,撰写体育训练方面的工作总结或学术研究等代表性成果1篇以上。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高级教练:
1.省级运动队教练
训练2年以上的运动员,或训练2年以上的运动员输送后4年内,取得下列成绩之一:
(1)获得1次奥运会前三名。
(2)获得1次亚运会或全运会冠军。
(3)集体球类项目获得1次奥运会录取名次,或1次亚运会、全运会前三名。
2.州(市)体育运动学校,各级(青少年)体育训练中心和业余体校教练训练2年以上的运动员,或训练2年以上的运动员输送后8年内,取得下列成绩之一:
(1)获得1次奥运会前三名。
(2)获得1次亚运会或全运会冠军。
(3)获得2次青奥会前三名。
(4)获得2次亚青会或全国青年运动会冠军。
(5)集体球类项目获得1次奥运会录取名次,或1次亚运会、全运会前三名,或2次亚青会录取名次,或2次亚青会、全国青年运动会最高年龄组别前三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