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掌握播音主持基础理论和语言表达技巧,对本专业有关的科学文化知识和政策有一定了解。

(二)胜任一般广播电视或网络视听节目直播和录播中的播音主持任务,较少出现播出错误。

(三)具有实践操作能力,语言表达符合节目的基本要求,能对播音主持业务提出建设性意见。


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播音主持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播音主持工作满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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