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二)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问题。
(三)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
具备卜列条件之一
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国土空间规划工程技术工作。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在国土空间规划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核合格。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国土空间规划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或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国土空间规划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或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国土空间规划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