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很强的政策观念和分析判断能力,具备全面系统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翻译专业理论和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熟悉翻译业界的新动态、新发展;能胜任高难度的翻译专业工作,能够解决翻译专业工作中的重大疑难问题,具有较强的审定重要事项翻译稿件的能力,或者承担重要谈判、高级别会议的口译工作能力;对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翻译专业理论有深入研究,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功底深厚,译风严谨,译文能表达原作的风格;翻译成果显著,并能够组织、指导翻译专业人员出色完成各项翻译任务,在翻译人才培养方面卓有成效。
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一级翻译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取得一级翻译职称后,公开发表的本专业成果累计60万字(县以下人员40万字)以上,其中独译或独著35万字(县以下人员20万字)以上,并具备下列1至5项中的1项以上和6
至8中的1项以上:
1.主要从事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双语文笔译工作者,完成的笔译任务累计70万字以上。
2.主要从事国家通用语言和少数民族语言双语口译工作者,承担司法、文化、旅游、新闻宣传等县(市、区)级以上活动的口译任务累计200小时以上(含40小时或5场省(部)级以上活动或重要谈判)。
3.主要从事少数民族语广播影视及舞台剧译制工作者,翻译、撰写或译播、译配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广播影视节目稿件、台本或舞台剧剧本字数累计70万字以上。
4.主要从事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文学创作者,公开发表或出版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累计40万字以上。
5.主要从事少数民族民间文学及古籍整理、翻译工作者,整理、翻译的民族民间文学、古籍资料累计70万字以上。
6.独撰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学术刊物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研究成果4篇以上,或在中文核心学术刊物或国外学术刊物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研究成果2篇以上。县以下人员撰写具有一定学术价值的本专业学术报告4篇以上。
7.主持完成的本专业成果获得省(部)级奖项二等奖1项以上或三等奖2 项以上。
8.主持完成国家级本专业课题项目1项以上,或省(部)级本专业课题项目2项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