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程,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

(二)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具有组织医药产品生产工艺设计、产品检验、技术指导的能力,能够解决本专业领域的关键性技术问题、复杂疑难问题。

(三)能够独立承担医药产品生产工艺设计、产品检验等重要研究课题或主持重大工程项目,业绩突出,取得过具有实用价值或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的研究成果。

(四)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能够对工程师进行业务指导及业务培训,开展专题学术报告或讲座3次以上。


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制药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博士后研究期满并考核合格出站,从事制药工程专业技术工作。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制药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获得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或同时具备工程专业第一、第二学士学位的工程技术人才,可提前1年参加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制药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4.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制药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取得工程师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省(部)级科技奖三等奖(排名前3)1项以上,或州(市)级科技奖三等奖(排名前2)2项以上。

2.获得州(市)级科技奖三等奖(排名前2)1项以上,并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研究成果1篇以上。

3.获得发明专利(排名前3)2件以上。

4.作为项目(课题)主要负责人(排名前3),完成省级以上科研项目(课题)1项以上,或州(市)级科研项目(课题)2项以上,或州(市)级科研项目(课题)1项以上、县级科研项目(课题)2项以上,均通过验收(结题)。

5.作为工程技术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重大技术改造项目或省(部)级组织推广的先进成果、先进技术项目或重大设备引进的实际应用2项以上。

6.作为工程技术项目负责人,主持解决技术领域中的重大技术问题或工作中的复杂疑难技术问题1项以上。

7.作为工程技术项目负责人,主持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1项以上,并已投入生产且取得重大成果或较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8.参与编写公开出版著书1部以上,且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

9.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期刊公开发表学术研究成果3篇以上(其中核心期刊1篇以上)。

10.县以下人员,独立撰写具有较高水平的专项技术分析报告3篇以上,并经2名以上本专业在职在岗高级职称专家的鉴定;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期刊公开发表学术研究成果2篇以上。


取得工程师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省(部)级科技奖三等奖(排名前3)1项以上,或州(市)级科技奖三等奖(排名前2)2项以上。

2.获得州(市)级科技奖三等奖(排名前2)1项以上,并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研究成果1篇以上。

3.获得发明专利(排名前3)2件以上。

4.作为项目(课题)主要负责人(排名前3),完成省级以上科研项目(课题)1项以上,或州(市)级科研项目(课题)2项以上,或州(市)级科研项目(课题)1项以上、县级科研项目(课题)2项以上,均通过验收(结题)。

5.作为工程技术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重大技术改造项目或省(部)级组织推广的先进成果、先进技术项目或重大设备引进的实际应用2项以上。

6.作为工程技术项目负责人,主持解决技术领域中的重大技术问题或工作中的复杂疑难技术问题1项以上。

7.作为工程技术项目负责人,主持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1项以上,并已投入生产且取得重大成果或较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8.参与编写公开出版著书1部以上,且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

9.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期刊公开发表学术研究成果3篇以上(其中核心期刊1篇以上)。

10.县以下人员,独立撰写具有较高水平的专项技术分析报告3篇以上,并经2名以上本专业在职在岗高级职称专家的鉴定;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期刊公开发表学术研究成果2篇以上。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

1.获得国家发明奖(排名前5)、国家科技奖(排名前5)二等奖1项以上。

2.获得省(部)级科技奖二等奖(排名前3)1项以上。

3.获得“云南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三等奖以上。

4.主持省(部)级自然科学基金重点研究项目2项以上。


绿色评审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