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熟练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了解本专业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程。
(二)具有独立完成医药产品生产工艺设计、产品检验一般性技术工作和技术问题的能力。
(三)具有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指导技术员工作的实践能力。
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制药工程专业技术工作。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在制药工程专业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核合格。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制药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或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制药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或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制药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