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面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程,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与发展趋势。
(二)平均每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不少于40周(每周5天),并完成相应的业务工作量。
(三)具有独立承担较复杂的医药产品生产工艺设计、产品检验技术工作或指导生产的能力,能独立解决本专业的技术难题。
(四)承担或参与编写本单位(企业)医药产品技术规程、生产控制指标、编制医药产品生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五)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对助理工程师进行业务指导,开展专业学术讲座2次以上。
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具备博士学位,从事制药工程专业技术工作。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制药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制药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4.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制药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5.取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制药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以上:
1.获得省级奖励1项以上。
2.获得发明专利1件以上。
3.参与科技成果、新技术、新项目、新产品的开发、设计、制造、推广应用1项以上,并撰写相应的技术报告。
4.参与(排名前 3)县级以上科研项目(课题)1项以上。
5.参与完成小型项目的设计、现场施工工作1项以上,并取得较好成绩;或参与完成中型项目的计划任务书、工程设计方案的制订1项以上。
6.参与解决工程技术领域中的重大技术问题或工作中的复杂疑难技术问题1项以上。
7.参与研制开发工程技术的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1项以上,并已投入生产且取得重大成果或较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8.参与编写公开出版著书1部以上。
9.独撰具有一定水平的学术研究成果1篇以上,并经2名以上本专业在职在岗高级职称专家的鉴定。
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以上:
1.获得省级奖励1项以上。
2.获得发明专利1件以上。
3.参与科技成果、新技术、新项目、新产品的开发、设计、制造、推广应用1项以上,并撰写相应的技术报告。
4.参与(排名前 3)县级以上科研项目(课题)1项以上。
5.参与完成小型项目的设计、现场施工工作1项以上,并取得较好成绩;或参与完成中型项目的计划任务书、工程设计方案的制订1项以上。
6.参与解决工程技术领域中的重大技术问题或工作中的复杂疑难技术问题1项以上。
7.参与研制开发工程技术的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1项以上,并已投入生产且取得重大成果或较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8.参与编写公开出版著书1部以上。
9.独撰具有一定水平的学术研究成果1篇以上,并经2名以上本专业在职在岗高级职称专家的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