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及相关专业的法律、法规,能正确运用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掌握本专业国内外新技术的发展现状、发展趋势及相关专业知识;掌握相关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的编制依据;掌握城乡建设现代管理科学等知识。
(二)具有主持承担重大工程项目、重点研究课题、重要技术开发和新产品开发的能力,能解决生产建设、技术开发与应用中复杂的技术难题。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践经验,在专业技术实际工作中取得有重要使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和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
(三)具有指导工程师工作的能力,能根据工作任务合理选用工作方法或技术手段,能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编写技术总结和报告,能解决专业工作中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建筑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或博士后研究期满并考核合格出站,从事建筑工程技术工作。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建筑工程技术工作满5年。获得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或同时具备工程专业第一、第二学士学位的工程技术人才,可提前1年参加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建筑工程技术工作满5年。
4.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建筑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
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业绩成果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大型工程建设项目2项以上或完成中型工程建设项目4项以上,并通过验收。
2.参与完成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等设计研发项目2 项以上,并通过验收。
3.参与编制完成国家技术标准、技术规范1项以上。
4.作为主要完成人,编制行业或地方技术标准、技术规范2项以上,并正式颁布实施。
5.作为主要完成人,编制企业技术标准3项以上,并备案实施。
6.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件以上或软件著作权2件以上;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国家级工法1项以上或省级工法2项以上。
7.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三等奖1项以上;或作主要完成人,获得州(市)级一等奖1项以上,或二等奖2 项以上,或三等奖3项以上。县以下人员,获得州(市)级二等奖1项以上或三等奖 2项以上。
取得工程师职称后,学术成果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独撰具有一定实用和学术价值的专业研究成果2篇以上,技术论证有深度,数据齐全、准确,具有较高水平。
2.参与编写技术手册、细则、指南等,且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并已公开发行或在实际工作中推广应用。
3.参与编写出版专业技术著作1部以上,受到同行专家认可。
4.独撰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公开发行的核心期刊上发表研究成果1篇以上。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
1.获得国家级工程类技术成果奖1项以上;或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等1项以上。
2.主持国家级重大项目1项以上,并通过验收或取得阶段性成果,且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独撰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当年度JCR分区表2区以上国际级期刊上发表研究成果1篇以上或在当年度JCR分区表3区国际级期刊上发表研究成果2篇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