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跟踪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熟练运用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在交通工程领域取得重要成果。

(二)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业绩突出,能够独立主持和建设重大工程项目,能够解决本专业关键技术问题和复杂工程问题。

(三)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有指导工程师工作的能力。

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交通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或博士后研究期满并考核合格出站,从事交通工程技术工作。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交通工程技术工作满5年。获得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或同时具备工程专业第一、第二学士学位的工程技术人才,可提前1年参加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 班毕业,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交通工程技术工作满5年。

4.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交通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


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业绩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省(部)级项目1项以上或州(市)级项目2 项以上或养护专项工程3项以上。

2.主持完成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等设计研发项目1 项以上,并通过行业主管部门验收。

3.主持完成技术改造、工艺调整项目1项以上,并通过行业主管部门验收。

4.参与编制完成国家技术标准、技术规范1项以上。

5.作为主要完成人,编制地方或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2项以上,并正式颁布实施。

6.作为主要完成人,编制企业技术标准3项以上,并备案实施。

7.获得本专业及相近专业发明专利1项以上或国家级工法1项以上。

8.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奖三等奖1项以上;或获得州(市)级科技成果奖一等奖1项以上,或二等奖2项以上,或三等奖3 项以上。

9.县以下人员,获得州(市)级科技成果奖二等奖1项以上或三等奖2 项以上。

取得工程师职称后,学术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与完成技术工作报告3篇以上,技术论证有深度,数据齐全、准确,经同行专家评议具有较高水平。

2.参与编写技术手册、细则、指南等,且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已公开发行或在实际工作中推广应用。

3.出版学术著作1部以上,受到同行专家认可。

4.独撰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研究成果2篇以上。

5.县以下人员,撰写技术工作总结2篇以上,总结观点明确,结构清晰,逻辑性强。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

1.解决相关核心技术难题,业绩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完成省级以上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1项以上,并通过行业主管部门验收。

(2)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完成省(部)级重大项目规划设计1项以上,并通过行业主管部门验收。

(3)作为总体负责人,完成州(市)级项目3项以上,并通过行业主管部门验收。

(4)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奖二等奖1项以上或三等奖2项以上。

(5)作为主要完成人,取得重大成果,并获得省(部)级其他奖励2项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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