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熟悉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及相关专业的法律、法规、规章,能正确运用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
(二)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新技术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基本掌握现代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方法;具有参与较大工程项目或技术开发与课题研究的能力,具有解决生产、建设中较复杂的技术问题的能力,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
(三)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和学习。
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从事建材工程技术工作。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建材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建材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
4.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建材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
5.取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建材工程技术工作满3年。
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业绩成果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与完成的科研、工程、新产品开发等项目获得市(厅)级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颁发和认可的技术奖二等奖1项以上或三等奖2项以上。
2.参与完成大型工程项目1项以上或中型工程项目2项以上;或参与省级科研项目1项以上;或主持完成小型工程项目3项以上。项目经同行专家和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并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参与完成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新设备等设计、研究、开发、推广应用2项以上,实现成果转化,能较好解决生产建设中的技术问题,并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4.获得发明专利1件以上;或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授权专利1件以上。
5.参与编制行业(地方)规划、标准、规范、导则、工法等1项以上,并颁布实施;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编制企业技术标准2项以上,并备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