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熟练掌握并能灵活运用本专业有关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和掌握与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掌握本专业相应领域一般性的试验和研究的技术路线,能比较熟练地运用常规的试验研究手段和测试方法。
(二)具有独立承担较复杂工程项目的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的技术或工程问题。
(三)具有一定的技术研究能力,能够撰写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的研究成果或技术报告。
(四)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的能力。
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从事化工工程技术工作。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化工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化工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
4.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化工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
5.取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化工工程技术工作满3年。
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业绩成果应具备下列1至3项中的两项以上:
1.具有承担较复杂工程项目的工作能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与本部门、本单位主要技术工作,能够解决科研、设计、生产、技术推广、技术管理、设备维护等工作中的重要技术问题,取得较好成绩。
(2)参与完成中小型项目的工程建设2项以上,效果良好。
(3)参与制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完成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等。
2.具有一定的技术创新能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与完成州(市)级以上研究开发、建设管理、科技攻关、应用推广等项目1项以上,并通过主管部门验收。
(2)获得州(市)级以上奖励1项以上;或获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1项以上。
(3)提出创新建议1项以上,并被有关部门采纳且在实际工作中创造了一定价值或对科技进步和专业技术发展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3.具有一定的技术分析、总结能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独立撰写技术报告、业务总结2篇以上,有学术观点,技术论证有深度,调研、设计、测试数据齐全、准确,结论正确,有一定的应用价值。
(2)参与编写公开出版学术著作(专著、编著、译著)1部以上。
(3)独撰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研究成果1篇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