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二)了解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规范。
(三)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能正确地记录、整理技术资料,撰写有一定水平的技术总结和调研报告。
(四)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
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化工工程技术工作。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在化工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核合格。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化工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或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化工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或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化工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