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本专业系统、坚实的理论知识,对所从事领域有深入研究和创新见解,具有引领本领域科技发展前沿水平能力。
(二)能够带领团队解决防震减灾工作中重大、关键的科学技术问题。
(三)具有培养研究生或指导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经历。
应具备下列条件: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地震工程技术工作满5年。
业绩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中国地震局防震减灾科学技术奖三等奖1项以上,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1项以上。
(2)获得云南省防震减灾优秀成果奖一等奖1项以上,或厅局)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或相当奖励1项以上。
(3)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以上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以上或软件著作权3项以上。
(4)作为主要完成人,参加研究开发、科技攻关、技术系统建设与运维、推广应用等省(部)级以上项目(课题)1项以上,并通过项目下达单位验收;或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研究开发、科技攻关、技术系统建设与运维、推广应用等厅(局)级以上项目(课题)2项以上(金额累计达50万元以上),并通过项目下达单位验收。
(5)作为主要执笔人,编写防震减灾工作有关法律规章、发展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重点项目建议书、调查报告、勘选报告、应急预案、实施方案、技术方案、技术研究报告、年度会商报告、培训教材等4份以上,并被州(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厅(局)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采纳。
(6)承担地震观测工作,熟练掌握实验方法和仪器设备操作,负责完成的地震观测项目每年度运行率达到95%以上,且观测资料在云南省地震监测预报质量评比中同一测项连续3年获前三名等次,或不同测项获前三名等次5项以上,或在地震监测预报工作质量全国统评中获前三名等次2项以上。
(7)参加本行政区及邻近地区4.5级以上地震的监测预报、科学考察、震害评估、烈度评定等现场应急工作,主持编写完成相关业务工作报告5份以上,并被州(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厅(局)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采纳。
(8)作为项目负责人,组织科技开发或推广其科技成果3项以上,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获得厅(局)级以上部门认可;或作为技术负责人,参加横向工程或服务项目合同金额累计达300万元以上,且作为主要执笔人完成项目报告编写,并通过项目下达单位验收。
学术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出版学术著作(编著、译著)1部以上。
(2)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公开发行的核心期刊上发表研究成果3篇以上。
(3)作为第一著作权人,完成正式出版地震科普读物或音像制品2部以上。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报正高级工程师:
1.作为参与者,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1项以上或国内最高专项奖励1项以上;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二等奖(排名前3)1项以上或厅(局)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排名前3)等相当奖励1项以上,或云南省防震减灾优秀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3)1项以上。
2.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公开发行的核心期刊上发表研究成果6篇以上。
3.负责完成的监测预报、综合考核等工作连续5年获得全国评比第一名。
4.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或面上项目1项以上,或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以上。
5.作为第一技术负责人,开发研制的仪器设备、软件等通过省(部)级验收,并在实际工作中得到广泛推广应用。
6.作为主要贡献者,做出有明显减灾实效,并得到云南省人民政府或中国地震局认可的短临预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