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系统事挫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有通本业柜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科技现状与发展趋势,业绩突出。

(二)能独立解决本专业关键技术问题和完成复杂疑难工作。


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地震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或博士后研究期满并考核合格出站,从事地震工程技术工作。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地震工程技术工作满5年。获得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或同时具备工程专业第一、第二学士学位的工程技术人才,可提前1年参加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地震工程技术工作满5年。

4.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地震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


1.业绩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云南省防震减灾优秀成果奖二等奖1项以上;或云南省州(市)县防震减灾综合考核一等奖1项以上,或二等奖2项以上,或三等奖3项以上。

(2)获得厅(局)级以上科学技术奖二等奖或相当奖励1项以上。

(3)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以上;或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实用新型专利1项以上或软件著作权2项以上。

(4)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研究开发、科技攻关、技术系统建设与运维、推广应用等厅(局)级以上项目(课题)2项(含省[部]级以上项目子课题、子项目或单位工程)以上,并通过

项目下达单位验收。

(5)作为主要执笔人,编写防震减灾工作有关法律规章、发展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重点项目建议书、调查报告、勘选报告、应急预案、实施方案、技术方案、技术研究报告、年度会商报告、培训教材等2份以上,并被同级人民政府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采纳。

(6)承担地震观测工作,熟练掌握实验方法和仪器设备操作,负责完成的地震观测项目每年度运行率达到95%以上,且观测资料在云南省地震监测预报质量评比中连续2年获前三名等次,或不同测项获前三名等次3项以上,或在地震监测预报工作质量全国统评中获前三名等次1项以上。

(7)参加本行政区及邻近地区4.0级以上地震现场应急工作,作为主要执笔人编写监测预报、科学考察、震害评估、烈度评定等相关业务工作报告2份以上,并被同级人民政府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采纳。

(8)作为主要完成人,参加科技开发或推广其科技成果2项以上,取得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并获得厅(局)级以上部门认可;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参加横向工程或服务项目合同金额累计达 150万元以上,且作为主要执笔人完成项目报告编写,并通过项目下达单位验收。

(9)参加本行政区及邻近地区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工作,作为主讲人完成科普讲座20次以上,累计受众人数达2500人以上。

(10)本职工作业绩突出,获上级党委、政府或业务主管部


学术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编写人(排名前5),公开出版学术著作(编著、译著)1部以上。

(2) 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公开发行的期刊上发表研究成果2篇以上;或作为第一执笔人,撰写工作报告或技术报告4篇以上。

(3)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3),参与完成正式出版的地震科普读物或音像制品1部以上。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

1.作为参与者,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1项以上;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云南省防震减灾优秀成果奖二等奖或厅(局)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等相当奖励2项以上。

2.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公开发行的核心期刊上发表研究成果3篇以上。

3.负责完成的监测预报、综合考核等工作连续三年获得全国评比第一名。

4.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省(部)级科研项目(课题)1项以上或厅(局)级科研项目(课题)2项以上。

5.作为第一技术负责人,开发研制的仪器设备、软件等通过厅(局)级验收,并在实际工作中推广应用。

6.作为第一填报人,按规范要求填报的短临预报卡片(省级以上地震部门收录),三要素正确,且在云南省地震预测意见评比中连续3年获前三名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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