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能。
(二)了解并基本掌握本专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技术规范,了解本专业国内科技现况与发展趋势,参加并完成本专业技术工作。
(三)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
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地震工程技术工作。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在地震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核合格。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地震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
4.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或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地震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
5.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地震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