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较为系统地掌握本领域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了解本领域国内外研究现状、发展趋势和相关政策法规,掌握本领域必要的研究方法和专业技术,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
2.具有较为扎实的业务技能和独立分析、处理较复杂问题的能力。
3.能独立负责某一方面的工作,具有指导助理馆员开展工作的能力。
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
2.具备硕士学位,聘任助理馆员满2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大学专科学历,聘任助理馆员满4年。
4.具备高中毕业学历,聘任助理馆员满7年。
取得助理馆员职称后,业绩成果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项以上:
1.参与完成本单位业务项目、服务案例1项以上。
2.参与完成本单位业务改革、技术创新等工作1项以上,并公布实施。
3.参与完成调研报告、发展规划等专项业务工作报告1份以上,并被县(市、区)级人民政府或州(市)级行业主管部门采纳实施。
4.参与制定本单位相关标准、规程、规范、章程、管理制度等1项以上,并公布实施。
5.参与完成图书资料相关业务培训或业务辅导等工作1次以上。
取得助理馆员职称后,学术成果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1项以上:
1.在公开刊物发表独立撰写的专业学术成果1篇以上或在省级以上内部刊物发表独立撰写的专业学术成果2篇以上。
2.在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学术交流活动上交流独立撰写的专业理论文章1篇以上;或在州(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学术交流活动上交流独立撰写的专业理论文章2篇以上。
3.县以下人员撰写具有一定见解的业务工作报告1份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