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全面系统专业理论和实践功底,科研水平、学术造诣或科学实践能力强,全面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前沿发展动态,具有引领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取得重大理论研究成果和关键技术突破,或在相关领域取得创新性研究成果,推动了本专业发展。
(二)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业绩突出,能够主持完成本专业领域重大项目,能够解决重大技术问题或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在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和自主创新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发挥了较强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四)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方面作出突出贡献,能够有效指导高级工程师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从事轻纺工程技术工作满5年。
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业绩成果应具备下列1至3项中的两项以上:
1.具有主持重大工程项目的工作能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国家级科学技术奖等相当奖励1项以上;或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等相当奖励二等奖1项以上,或三等奖2项以上;或获得省(部)级以上工程类技术成果奖等相当奖励一等奖1项以上,或二等奖2项以上。
(2)主持研发的成果在国际交流中获得银奖或相当奖励以上。
(3)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或课题、工程技术项目1项以上或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课题、工程技术项目2项以上,并通过主管部门(获准立项单位)验收,填补省内空白并对本专业领域有重大贡献。
2.具有省内领先的技术创新能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研发和推广应用具有行业领先水平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3项以上,经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验收或投入生产使用,且可比性技术经济指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2)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发明专利2项以上;或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4项以上,且实现产业化应用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项以上。
(3)主持编制国家、行业标准2项以上,并正式颁布实施。
3.具有省内领先的技术研究能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独撰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公开发行的核心期刊上发表研究成果3篇以上。
(2)独撰或以主要编著者身份,公开出版学术著作1部以上,且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或公开出版学术著作2部以上,且每部本人撰写6万字以上。
(3)作为主要起草人,撰写省级以上大型工程、科研课题立项(论证)报告3项以上,并通过主管部门(获准立项单位)审核。
(4)研究工作处于省内外领先水平,取得同行公认的重大学术成果。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报正高级工程师:
1.获得国家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1项以上;或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1项以上,或二等奖2项以上;或获得国家级工程类技术成果奖2项以上。
2.主持国家级重大项目1项以上,并通过主管部门验收或取得阶段性成果,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