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系统掌握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跟踪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熟练运用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在相关领域取得重要成果。
(二)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业绩突出,能够独立主持和建设重大工程项目,能够解决复杂工程问题,取得了较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能够指导工程师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轻纺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或博士后研究期满并考核合格出站,从事轻纺工程技术工作。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轻纺工程技术工作满5年。获得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或同时具备工程专业第一、第二学士学位的工程技术人才,可提前1年参加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轻纺工程技术工作满5年。
4.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轻纺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
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业绩成果应具备下列1至3项中的两项以上:
1.具有独立承担重大工程项目的工作能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工程类技术成果奖等相当奖励1项以上。
(2)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完成大型项目1项以上或中型项目2项以上的可行性研究、设计、制造、施工与调试、测试等工作,并获得(通过)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3)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完成大型项目1项以上或中型项目2项以上的国内外招投标、施工、验收等工作。
(4)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完成大型项目1项以上或中型项目2项以上的工程新建、扩建或技术改造成套项目的研究、方案制定、设计、设备安装、调试等工作。
(5)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完成省(部)级以上研究开发、科技攻关、应用推广等项目1项以上或州(市)级研究开发、科技攻关、应用推广等项目2项以上,并通过主管部门验收。
(6)负责精密、复杂设备的维护、维修,能够解决设备运行中的重大疑难问题、紧急故障等,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7)县以下人员,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完成州(市)级以上研究开发、科技攻关、应用推广等项目1项以上:或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完成研究开发、科技攻关、应用推广等项目3项以上,并通过主管部门验收;或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主要技术工作,能够解决科研、开发、设计、生产、技术推广、技术管理、设备运维等工作中的重大技术问题和复杂疑难问题,取得突出成绩,获得单位的书面评价和认可或经两名本专业领域高级职称专家认定达到较高技术水平。
2.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研发和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3项以上,并通过州(市)级以上主管部门验收或投入生产使用。
(2)作为主要发明人(排名前3),获得发明专利1项以上或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2项以上。
(3)作为主要参编者,编制国家、行业、地方、团体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等1项以上或企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等2项以上,并正式颁布实施。
3.具有较高的技术研究能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独撰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研究成果2篇以上(其中核心期刊1篇以上)。
(2)参与编著公开出版学术著作1部以上,且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3)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完成州(市)级以上科研项目或课题1项以上,并通过主管部门(获准立项单位)验收。
(4)参与编写培训教材或技术手册,且本人累计撰写10万字以上,并在实际工作中推广应用。
(5)县以下人员,独撰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完成重大技术报告、业务总结、对重大项目具有指导作用的有关情报资料分析报告等3篇以上。学术观点有价值、技术论证有深度、结论正确、有较高应用价值,并获得采纳单位的书面评价和认可。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
1.获得国家级工程类技术成果奖等相当奖励1项以上,或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等相当奖励1项以上。
2.作为主要发明人(排名前3),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等1项以上或省级专利奖二等奖1项以上。
3.独撰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当年度JCR分区表2区以上国际顶级期刊上发表研究成果1篇以上或在当年度JCR分区表3区国际顶级期刊上发表研究成果2篇以上。
4.与上述条件相当,取得促进行业发展的重大原创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