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全面系统的专业理论和实践功底,科研水平、学术造诣或科学实践能力强,全面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前沿发展动态,具有引领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取得重大理论研究成果和关键技术突破,或在相关领域取得创新性研究成果,推动了本专业发展。
(二)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业绩突出,能够主持完成本专业领域重大项目,能够解决重大技术问题或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在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和自主创新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发挥了较强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四)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方面作出突出贡献,能够有效指导高级工程师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机电工程技术工作满5年。
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业绩成果应具备下列1至3项中的两项以上:
1.具有主持重大工程项目的工作能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级科学技术奖等相当奖励1项以上;或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等相当奖励1项以上,或三等奖等相当奖励2项以上。
(2)主持或作为技术负责人,完成国家级项目1项以上或省(部)级项目2项以上,通过主管部门验收,并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取得良好经济效益。
2.具有省内领先的技术创新能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完成自主研发的新产品原型或样机、样件、样品、配方、新装置、新技术、新工艺、新工法、新服务、推广与示范项目等2项以上,并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取得良好经济效益或通过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验收。
(2)主持完成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2项以上,对现有产品、工艺、设备等进行突破性改造和提升,解决关键技术问题。
(3)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发明专利2项以上;或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3项以上,且实际应用1项以上。
3.具有省内领先的技术研究能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独撰或以主要编著者身份,公开出版学术、技术著作1部以上,且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或公开出版学术、技术著作2 部以上,且每部本人撰写6万字以上。
(2)独撰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研究成果3篇以上(其中核心期刊2篇以上)。
(3)作为主要起草人,编制有重大影响的规划等3项以上,并正式颁布实施;或撰写大型工程、重大科研课题立项(论证)报告3项以上,并通过主管部门(课题下达单位)审核。
(4)主持或作为主要参编者,编制完成国家、行业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等2项以上或地方、团体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等3 项以上或企业技术标准4项以上,并正式颁布实施。
(5)研究工作处于省内外领先水平,取得同行公认的重大学术成果。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报正高级工程师:
1.获得国家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等相当奖励1项以上,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等相当奖励2项以上。
2.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等1项以上或省级专利奖一等奖1项以上。
3.获得国家级专家(荣誉)称号或纳入国家级相应人才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