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较高的艺术造诣和文艺理论修养,文学创作经验较为丰富。能形成个人的文学创作风格,对文学创作有较深的研究,能总结自己的创作成果和实践经验。
(二)作品具有较高的思想性和艺术性,在全省或全国范围内有一定的影响力。其中,独撰由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的文学著作1部以上,并在全国重点文学期刊和报纸上发表长篇小说1部以上或 13万字以上,或中篇小说2篇以上或5万字以上,或短一7一篇小说5篇以上或5万字以上,或诗歌30首以上或600行以上,或散文 12 篇以上或5万字以上,或文学评论7篇以上或5万字以上,或纪实文学13万字以上。
(三)从事网络文学创作的(独立完成),需公开出版网络文学著作1部以上,并在国内具有互联网传播合法资质且有影响力的专业文学网站发表文学作品300万字以上或单部作品付费订阅达到1万次以上,作品在全国网络文学领域有一定的影响力。从事网络文学评论的,需结集出版理论研究与文学评论专著1部以上,在具有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的网站发表理论研究与文学评论作品8万字以上,并在平面媒体发表理论研究与文学评论专业论文4篇以上。
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三级文学创作职称后,从事文学创作满2年。
2.取得三级文学创作职称后,从事文学创作满5年。
3.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文学创作满4年。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二级文学创作:
1.获得“云南文化精品工程奖”(文学类图书)或云南文学艺术奖(文学类)。
2.与上述条件相当,为本行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