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系统掌握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跟踪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技术的能力,熟练运用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在相关领域取得重要成果。

(二)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工作业绩突出,能够独立主持本专业重大工程项目的设计、实施和建设工作,能够解决复杂工程问题,取得了较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能够指导工程师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网络空间安全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或博士后研究期满考核合格出站,从事网络空间安全工程技术工作。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网络空间安全工程技术工作满5年。获得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或同时具备工程专业第一、第二学士学位的工程技术人才,可提前1年参加高级工程师评审。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从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网络空间安全工程技术工作满5年。

4.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网络空间安全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


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业绩成果应具备下列1至3项中的两项以上:

1.具有独立承担重大工程项目的工作能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工程类技术成果奖等相当奖励1项以上。

(2)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完成省(部)级项目研究开发、科技攻关、应用推广等1项以上或州(市)级项目研究开发、科技攻关、应用推广等2项以上,并通过主管部门验收。

(3)负责与本专业相关的精密、复杂设备的维护、维修,能够解决设备运行中的重大疑难问题、紧急故障等,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4)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2),参与网络空间安全风险和事件调查工作3项以上并形成调查报告,且获得3名本专业领域高级职称专家(其中正高级职称专家1名以上)认可;或参与成功处置本地较大网络空间安全事件4次以上,并取得较好社会效益,且得到省级以上网信部门认可。

(5)县以下人员,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完成州(市)级项目研究开发、科技攻关、应用推广等2项以上,并通过主管部门验收;或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完成县级项目研究开发、科技攻关、应用推广等4项以上,并通过主管部门验收;或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主要技术工作,能够解决重大技术问题和复杂疑难问题,成绩突出,获得州(市)级主管部门认可。

2.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发明人(排名前3),获得发明专利1件以上;或获得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1件以上,并获得成果转化。

(2)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完成新产品、新设备、新工艺的设计、研制、开发等1项以上,并通过州(市)级以上主管部门验收或被实际应用;或主持开发、研制的涉密类产品被州(市)级党政机关采购:或主持开发、研制的新产品市场前景好,纳税额100万元以上:

(3)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完成引进、消化吸收本专业国外先进技术1项以上,对现有产品、工艺、设备等进行重大改造和提升,解决复杂技术问题。

(4)作为主要参编者,参与编制国家、行业、地方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等1项以上或企业的技术标准2项以上,并正式颁布实施。

3.具有较高的技术研究能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独撰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高水平研究成果2篇以上,其中核心期刊1篇以上。

(2)公开出版高水平学术著作1部以上,且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3)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完成州(市)级以上科研课题2 项以上,并通过主管部门(课题下达单位)验收。

(4)参与编写培训教材或技术手册,且本人累计撰写10万字以上,并在实际工作中推广应用。

(5)县以下人员,独撰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完成重大技术报告、对重大项目具有指导作用的有关情报资料分析报告等3份以上,并获得采纳单位的书面评价和认可或经3名本专业领域高级职称专家(其中正高级职称专家1名以上)认定达到较高技术水平。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

1.获得国家级工程技术成果奖1项以上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1项以上。

2.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等1项以上或省级专利奖二等奖1项以上。

3.独撰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当年度JCR分区表2区以上国际顶级期刊上发表本专业相关研究成果1篇以上或在当年度JCR分区表3区国际顶级期刊上发表研究成果2篇以上。

4.作为主笔人,撰写的工作分析研究报告、战略研究报告、工作技术研究报告、项目总结报告获得省级主要领导同志肯定性批示8项以上。


绿色评审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