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全面系统安全工程专业理论和实践功底,科研水平、学术造诣或科学实践能力强,全面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前沿发展动态,具有引领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取得重大理论研究成果或关键技术突破,或在相关领城取得创新性研究成果,推动了本专业发展。
2.长期从事安全工程专业工作,业绩突出,能够主持完成本专业领域重大项目,能够解决重大技术问题或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3.在安全工程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在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或自主创新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发挥了较强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4.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能够有效指导高级工程师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安全工程技术工作满5年。
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应具备下列条件1至3项中的两项以上:
1.具有省内领先的技术创新能力,能够解决关键技术问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发明专利2项以上或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4项以上,并得到实际应用1项以上。
(2)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完成新产品、新技术、新设施、新设备(仪器)、新工法、新工艺的研制、开发、应用等2 项以上,并通过省级以上主管部门验收或已投入生产使用取得显著的安全成效。
(3)主持完成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2项以上,对现有产品、工艺、设备等进行突破性改造和提升,解决关键技术问题。
2.具有主持重大工程项目的工作能力,能够解决重大复杂的工程问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级科学技术奖等相当奖励1项以上;或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等相当奖励1项以上,或三等奖等相当奖励2项以上。
(2)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完成国家级重点科研、工程技术项目1项以上或省级重点科研、工程技术项目2项以上,并通过主管部门验收。
3.具有省内领先的技术研究能力,取得具有重大社会、经济效益的研究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独撰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出版学术著作1部以上,且本人累计撰写10万字以上;或独撰、以主要编著者身份,公开出版学术著作2部以上,且每部本人撰写6万字以上。
(2)作为主要起草人,参与编制有重大影响的规划2项以上,并正式颁布实施;或作为主要起草人,撰写大型工程、重大科研课题立项(论证)报告、技术报告3项以上,并通过主管部门(课题下达单位)审核。
(3)独撰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公开发行的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研究成果3篇以上。
(4)主持编制国家、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技术规程等3 项以上,并正式颁布实施。
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应具备下列条件1至3项中的两项以上:
1.具有省内领先的技术创新能力,能够解决关键技术问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发明专利2项以上或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4项以上,并得到实际应用1项以上。
(2)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完成新产品、新技术、新设施、新设备(仪器)、新工法、新工艺的研制、开发、应用等2 项以上,并通过省级以上主管部门验收或已投入生产使用取得显著的安全成效。
(3)主持完成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2项以上,对现有产品、工艺、设备等进行突破性改造和提升,解决关键技术问题。
2.具有主持重大工程项目的工作能力,能够解决重大复杂的工程问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级科学技术奖等相当奖励1项以上;或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等相当奖励1项以上,或三等奖等相当奖励2项以上。
(2)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完成国家级重点科研、工程技术项目1项以上或省级重点科研、工程技术项目2项以上,并通过主管部门验收。
3.具有省内领先的技术研究能力,取得具有重大社会、经济效益的研究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独撰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出版学术著作1部以上,且本人累计撰写10万字以上;或独撰、以主要编著者身份,公开出版学术著作2部以上,且每部本人撰写6万字以上。
(2)作为主要起草人,参与编制有重大影响的规划2项以上,并正式颁布实施;或作为主要起草人,撰写大型工程、重大科研课题立项(论证)报告、技术报告3项以上,并通过主管部门(课题下达单位)审核。
(3)独撰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公开发行的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研究成果3篇以上。
(4)主持编制国家、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技术规程等3 项以上,并正式颁布实施。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破格申报正高级工程师:
1.获得国家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等相当奖励1项以上;或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等相当奖励1项以上,或二等奖等相当奖励2项以上。
2.获得国家级专家(荣誉)称号或纳入国家级相应人才计划。
3.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评选的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等1项以上或省(部)级专利奖一等奖1项以上。